北京化工大学校史展开放管理规定(暂行)

发布者:王婷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121

北京化工大学校史展开放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化工大学校史展生动地展示了学校六十年来的办学历程和辉煌成就,是“知校、爱校、兴校、强校”的重要宣传基地和对外交流窗口。为做好校史展日常开放和接待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北京化工大学校史展位于昌平校区图书馆六层,免费开放。开放对象为校内师生、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友好人士。

第二章 个人参观

第三条 开放时间:每周三9:00-17:00

第四条 参观人员

(一)校内人员:开放时间内,持校园卡入馆参观。

(二)校外人员:请提前2个工作日致电010-80191205,以便为您预约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校区门禁系统。

第三章 团体参观

第五条 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先登录“数字校园”,点击“服务门户”,在“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框中输入“校史展团体参观”,即可填写申请单;或通过微信在“北京化工大学”微信企业号中的“办事大厅”办理预约。参观事宜以反馈确认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 团体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6:30

第七条 参观团体要按约定时间进馆参观。如临时有变动,应提前告知校史馆。未提前与校史馆联系并且迟到15分钟以上,本次预约参观将自动取消。

第八条 如临时与学校重要活动冲突,工作人员将及时通知预约单位,延期或取消已预约的参观活动。

第四章 注意事项

第九条 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开放参观。因学校举办重大活动等情况需要闭馆时,请参阅“北京化工大学”微信企业号中“校史博物馆(筹)”的有关通知。

第十条 请勿在馆内吸烟、喧哗、乱丢杂物;不得携带食物、饮料、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展厅。在观众人数较多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第十一条 请爱惜展品和设备,不随意开启或关闭馆内设备,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欢迎各位嘉宾在观展后将参观现场照片、感言、建议等反馈给北京化工大学校史博物馆(筹)。校史办公邮箱:hdxsg@mail.buct.edu.cn;办公电话:010-80191205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图书馆、校史博物馆(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