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 大事记 |
1958年6月9日 | 为筹建北京化工学院,化工部党组给毛泽东主席并中央的《关于筹建北京化工学院的报告》,就建校方针、专业、学制、规模、校址、师资、经费、本年招生计划及成立筹委会等问题向中央请示。报告指出:“成立该院的目的是:培养尖端科学发展所需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同时还根据北京市化学工业发展的需要培养一部分高级化工技术人才”。设置无机物、有机合成、化工机械3个专业,学制为五年,预计发展规模2500—3000名学生。并指定:李苏、赵君陶、马恩沛、胡镜波、康宁、林华、王林、陈冠荣、黄鸿宁、陈远、蔡耀宗等11名同志组成筹备委员会,李苏为主任委员。即日开始筹备工作,院筹备处印章7月10日开始启用。 |
1958年6月13日 | 康生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华北小组会议上就化工部创办北京化工学院发表了即席谈话。 |
1958年7月14日 | 中共中央以中发(58)574号复文(邓小平签发),同意化工部在北京筹建北京化工学院。并对师资、招生和校舍等问题的请示作了答复。 |
1958年7月下旬 | 化工部彭涛部长亲自听取化工学院筹备工作汇报时,决定将化工部在和平里新建成的办公大楼(16,700平方米)给学院做为临时校舍。 |
1958年8月1日 | 北京化工学院筹备处制订《北京化工学院建院任务书》,确定基本任务是:培养从事尖端技术的高级化工技术干部,为北京市培养普通高级化工技术干部。规模:4500人,教职工编制1000人,校舍建筑面积101200平方米。专业设置:无机物、基本有机合成、化工机械3个专业;学制:5年。 |
1958年8月下旬 | 学院完成第一届招生任务。从北京、河北、辽宁、江苏、上海五省市统一招考录取338人(含二机部代培生20人),从北京师范大学录取后转来的北京市代培生100人,从化工部部署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中保送入学的144人,调干学员5人,共计587人。 |
1958年8月下旬 | 学院初步组建起一支教师与干部队伍。从化工研究院、设计院抽调15名,从天津干校调入48名,从北京市调入6名,回国留苏生2名,分配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60名,合计131名。 |
1958年8月28日 | 学院召开第第一次临时党总支委员会,决定成立党团、人事、教务、总务、俄文班等五个临时党支部及学员临时党小组。全院党员44名,当晚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宣布临时党总支成立。 |
1958年9月11日 | 北京化工学院正式成立,化工部颁发名为“北京化工学院”铜质印章,1958年9月11日启用。 |
1958年9月15日 | 院首届学生开学典礼在和平里劳动部礼堂举行,李苏院长(兼)主持,宣布北京化工学院正式成立。化工部部长、副部长及化工研究院、设计院的负责人、兄弟院校代表参加典礼,确定每年9月15日为校庆日。参加典礼的还有副院长赵君陶、顾德全和教职工100多人及587名新生。 |
1958年9月 | 根据化工部的决定,本院校址选择在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北六公主坟,理由是靠近化工部所属的北京化工研究院、北京化工设计院,便于学院与这些单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协作。 |
1958年10月27日 | 中共北京市高校委员会同意北京化工学院成立党委会,由李苏、赵君陶、顾德全、李云之、闫**5人组成。任命李云之为党委副书记。 |
1958年11月12日 | 启用“中共北京化工学院委员会”和“中共北京化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印章。 |
1958年12月12日 | 化工部调周静到北京化工学院工作,经北京市高校党委讨论决定,任命周静为中共北京化工学院委员会第一副书记。 |
是年 | 成立院体育委员会,顾德全副院长任体育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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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1月22日 | 经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4次会议通过,任命李苏为北京化工学院院长。 |
1959年2月24日 |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党委组织部,任命刘文汉为组织部副部长。 |
1959年3月7日 | 中央组织部调马芳庭到院任党委书记。 |
1959年3月10日 | 化工部(59)化办肖字第19号批复:“基本同意你院《院务委员会暂行规程》(简称《规程》)及委员名单。《规程》明确:“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指示》,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务委员会负责制”。院务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李苏、赵君陶、顾德全、闫**、马芳庭、周静、李云之、蔡耀宗、林树森、裴俊、王大竹、冯发根、张亚东、傅茂、王丽云、刘立惠、钦士业、李克宽、苏宝康、胡铁生、杨永伟、刘学义、沈承林、李斯特、余介石、汪瑾、朱美文、李树尔、安志刚(学生)。 |
1959年3月12日 | 化工部党组发出(59)化党组梁字124号《关于加强北京化工学院建校的决定》,要求化工部各部门和研究、设计、公司、企业等单位在干部、师资、基本建设等方面支持学院建设,并就各单位与学院的协作关系提出具体意见。 |
1959年3月16日 | 李苏院长向全院师生作上学期工作总结和本学期任务的报告。党委书记马芳庭在会上讲话,强调一要抓教学质量,二要抓基本建设。 |
1959年3月 | 共青团北京化工学院委员会成立,傅茂任团委书记。 |
1959年4月1日 | 院召开行政会议,决定成立农业生产委员会,制订农副业生产规划,组织领导全院的农业生产劳动。委员会主任李克宽,副主任裴俊、李俊卿。不久,又决定在总务处设立副业科,在大兴划地900亩,建立农副业生产基地。 |
1959年4月 | 本院第一座建筑物——教学主楼开始动工。设计面积11225平方米。 |
1959年6月25日 | 院党委决定创办《北京化工学院<内部通讯>》,7月1日创刊号出版。 |
1959年6月26日 | 化工部转发教育部(59)人密字第210号文件,同意在无机物、有机合成、化工机械3个专业按机密专业录取新生。 |
1959年7月3日 | 教育部在青岛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赵君陶副院长参加,会后向党委传达了会议精神。主要内容:政治教育与业务教育相结合培养又红又专人才,以教育为主,教学、科研、劳动三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反对教条主义、经验主义。 |
1959年9月5日 | 学院在和平里第五俱乐部举行59级开学典礼,化工部彭涛部长、吴亮平、侯德榜副部长到会并讲了话。李苏院长主持大会。 |
1959年9月30日 | 化工部批准学院基建投资325万元,追加建设宿舍1万平方米,建实验室6400平方米及购置部分教学生产设备。年底基建投资又调整到380万元。 |
1959年10月1日 | 为庆祝建国10周年,由傅茂带队组织五八、五九级两届学生1000多人参加天安门的“组字”活动。晚上与各界朋友在天安门广场狂欢。 |
1959年10月 | 院党委决定筹备成立干部训练部,并附设出国人员俄语培训班,同年11月正式成立。规模350人,行政编制28人(1961年9月25日化工部重建干校时,干训部移交给干校,俄语班留本院并入外语教研组)。 |
1959年11月 | 院党委为贯彻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决议,在学院组织全面跃进**,各系、处、科室、班组及学生班级都制订跃进计划,提出奋斗目标,召开誓师大会,个人制订红专规划,提出个人努力方向和目标。 |
1959年12月23日 |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化工学院委员会成立,会员175人,赵君陶副院长兼任工会主席,刘学义、苏宝康任工会副主席。院党委分工由李云之副书记主抓工会工作。日常工作由工会办公室负责。 |
是年 | 召开院第一届学生运动会,同时在学生中推行劳卫制训练。在本届运动会上王光荣同学创造了铁饼33.52m的好成绩。 |
是年 | 洪香娟、李逢兰、马美音、吕福利、莫渟、赵金波、贾焕民、王一峰、吴秉坤评为北京市文教系统先进工作者。1960年3月由党委副书记周静带领先进工作者出席北京市文教系统群英会。与此同时洪香娟获得北京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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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1月 | 化工部教育司提出《化工部直属院校八年规划要点(草案)》,其中要求北京化工学院1958年开办的工科,学生人数1962年达4000人,1967年达8000人;1961年开办理科,1962年达800人,1967年达2000人;1960年开办附属中学,1962年达900人,1967年达1800人;1960年开办师专,1962年达600人,1963年开始独立;1960年建立干部训练部;1961年单独成立干部学校,规模1200人。 |
1960年2月3日 | 院党委给化工部党组《关于北京化工学院发展中若干问题报告》,就专业设置、发展规模、师资、建立校内外三结合基地、基本建设等问题向部里作了请示。 |
1960年2月3日 | 化工部彭涛部长部长,梁鹰庸、肖桂昌、李艺林副部长及有关司局、研究院、设计院负责人来到学院,召开部党组扩大会议,共商学院长远发展大计。部领导指示:要利用化工部的一切有利条件,集中力量办好学院。研究部门、设计部门和学院三位一体,密切合作,在三年左右时间内在教师队伍、实验仪器设备、中间实验车间、图书资料、校舍等方面基本建设齐全,达到国内先进院校水平。 |
1960年2月5日 | 北京化工学院、化工设计院、化工研究院、化工机械研究所以及化工部人事司、技术司的领导共同研究化工学院发展问题:(1)发挥三院合作,苦干3年,大体赶上先进院校;(2)发展规模,3年后学生达到6600人;(3)专业设置达到工科专业16个,理科专业2个。 |
1960年2月12日 | 院首次召开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全院评选出先进单位8个、先进工作者24名。 |
1960年2月13日 | 《北京化工学院三年发展规划》上报中共北京市委和化工部党组。规划提出:全院本科生总规模6600人,学制5年,工科专业16个,理科专业3个;附设数学、物理师专班,学制2年,规模400人;附属高中,学制3年,规模900人;干训部轮训化工系统企业管理干部。 |
1960年2月 | 举办第一期体育师资班,招收学员20名。同年9月又举办一期物理师资班,学员26名。 |
1960年3月24日 | 化工部第十二次党组会议讨论北京化工学院两年发展规划,会议由梁鹰庸副部长主持,决议:(1)师资补充由今年分配给部的大学生中解决。(2)同意成立化工体协与化工专业队,由化工学院领导。成立“化工部体育专科学校”,由康宁、顾德全及教育司共同研究规划,提交党组讨论。 |
1960年3月 | 学院向化工部及其部署单位聘请侯德榜、谢为杰、陈冠荣、陈远、黄鸿宁、卢焕章、蒋楚生、魏立藩、刘国瑞、李元石、吴祥龙等40余名专家为**教师。 |
1960年3月 | 学院制订出《1960-1962年科学技术发展纲要》,各系、各专业承担了一定的科研任务,全院共有66个课题。 |
1960年4月15日 | 学院成立幼儿园,有保教人员20名,收托儿童80人。 |
1960年4月 | 根据化工部党组和北京市教育局的指示,为发展中等教育,解决重点大学招生来源问题,决定成立北京化工学院附设高中部,校址在土城外小营。 |
1960年4-5月 | 根据化工部的指示,学院组织教师、学生、干部1376名分别赴北京、上海、南京、锦西、吉林五地区32个单位参加技术革新与技术革命。 |
1960年5月 | 院召开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大会选举学生会委员21名。学生会主席安志刚。 |
1960年5月 | 由党委副书记李云之带领院系20多名干部和教师到上海、山东等地的各大学吸取教学改革的经验。 |
1960年5-7月 | 在全院开展教学改革的群众运动,检查教学工作中的少、慢、差、费,把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的成果纳入教学内容。运动中曾一度出现批判“资产阶级学术观点”、大破大立课程内容及削弱基础课等一些“左”的错误作法。 |
1960年6月15日-7月20日 | 教育部在北京举办全国高等教育成果展览,学院有8项成果参展,即:钨铜分离、红色基GI、黑色基LB、发布干燥器、四缸简易空气压缩机、纯铝手工电弧焊接、自动分装称量机、自动记录报数机。 |
1960年7月16-17日 | 院召开共青团第一届团员代表大会。总结了建团两年来的工作,提出“一个目的——建设共产主义新型大学;双并举——边建校、边教学;三个革命——教育、技术、思想革命”的口号。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团委会。由20人组成,刘公正任团委副书记。 |
1960年7月-12月 |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劳逸结合的指示,学院陆续制订了《对学生、教职工劳逸结合安排的初步意见》、《对改进教学工作贯彻劳逸结合的几点意见》、《关于教学方面进一步贯彻劳逸结合的通知》等文件,并组成了劳逸结合检查组,对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960年9月 | 北京化工学院附属高中正式成立,招生200人。 |
1960年10月22日 |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增加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决定》,北京化工学院列为全国64所重点院校之一。 |
1960年10月29日 | 化工部根据全国高校工作会议关于“缩短战线、压缩规模、合理布局”的精神,制订了部署院校“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案。化工部认为部署院校大部分是1958年以后创办的,而且化学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是薄弱环节,不宜“大砍大并”,主要任务是整顿各方面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严格控制发展。根据这一精神,北京化工学院的发展规模调整到5500人。 |
1960年11月9日 | 化工部发出(60)化教学李字第82号函:《邀请有关学校参加化工技术革命大会战》。要求学院参加合成氨、硫酸、烧碱、纯碱、有机产品、塑料、合成纤维、橡胶等项目的会战。学院组织无机系三年级、有机系二年级师生351人,分别到北京、上海、吉林、南京、四川等地17个工厂参加技术革命。 |
1960年11月 |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5人小组确定学院本科生规模为4000人,研究生200人的意见,对专业设置和发展规模做了调整。有机系设基本有机合成、合成材料、化学纤维、高能燃料、放射与辐射化学、国防化学6个专业。无机系设无机物、无机盐、稳定性同位素3个专业。机械系设化工机械设备、化工仪表自动化控制、合成材料成型加工3个专业。学制五年。每年招生810人。本科生规模4050人、研究生200人。 |
1960年11月 | 调整院务委员会,人员如下:李苏、赵君陶、顾德全、马芳庭、闫**、蔡耀宗、林树森、裴俊、王大竹、冯发根、傅茂、张亚东、王丽云、刘立惠、钦士业、李克宽、苏宝康、胡铁生、杨永伟、刘学义、沈承林、李斯特、汪瑾、李树尔、朱美文、张黯、金世美、余宁生、李秀琳。 |
1960年12月 | 学院首批工程教学主楼、学生食堂、机械厂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到年底,全院已建成校舍3万平方米,实验室已建成8门课14个项目,图书馆藏书84000多册。 |
1960年12月 | 学院干训部完成培训教育版学员83人;体训班学员20人;政治经济学班学员33人。 |
1960年12月22日 | 接中央组织部(60)干任通字第44号通知,1960年12月22日中央批准党委书记马芳庭兼北京化工学院院长。免去李苏北京化工学院院长职务。 |